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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成功的罢免

1999-10-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霍仕明

今年5月26日,一份印有四百七十多名村民手印,要求罢免村委会班子的议案送交到了沈阳市东陵区五三乡东黄泥坎村党支部和乡党委。村民们还找到东陵区委、区政府,要求尽快实施罢免表决。

东黄泥坎村是富裕村,曾被评为“沈阳市首批小康村”和“沈阳市综合经济实力百强村”。富裕村的农民为何要罢免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提出的理由有9条:隐瞒不合理的动迁村民住宅协议,造成村民利益受损;对120亩土地撂荒负有责任;不公开村财务;本届村委会上任一年多,村子没有发展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罢免村委会成员,应当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但东黄泥坎村村民们要罢免的是村委会全体成员,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表决罢免村委会,这显然是不合适的。由区人大、区民政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指导小组经研究决定,由五三乡政府主持召开村民会议,对罢免议案进行表决。

8月12日早6点,全村七百多名选民聚集到村委会院内,6点10分,表决大会开始。按照法律程序,村民代表提出罢免理由,由村委会成员进行答辩。对此,只有村委会主任张志生作了答辩,村委会副主任沈洪武、委员郑凤玉则申请不答辩。

中午12点,投票结束。在东陵区公证处公证员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下,投票结果出来了:在全部743张有效表决票中,赞成罢免张志生的499票,赞成罢免沈洪武的466票,赞成罢免郑凤玉的536票。面对这一投票结果,村民们并没有欢呼雀跃,而是静静地等待。直到公证员宣布表决符合法律程序,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时,现场才响起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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